车辆过户介绍
Time:2018-07-09
二手车交易办理流程
第一步:二手车买卖双方提供资料
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双方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携带公章;经交易双方签订的《二手车交易承诺书》(原车主本人签名、新车主可委托代理);委托代理的业务,需提供(代理机动车业务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交易查验受理窗口
交易双方持所需资料,领取《机动车查验受理凭证》、《转出车辆档案审核表》。
第三步:车辆核验窗口
凭机动车登记证书、查验受理凭证、转出车辆档案审核表、将车辆开至查验区进行车辆查验。查验合格后,将车辆原号牌交至查验受理窗口。转出车辆(除微、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需凭机动车登记证书、档案审核表到车管所23、24号窗口审核)。
第四步:鉴定评估窗口
评估、核准交易车辆价值。
第五步:交易结算窗口
评估、核准交易车辆价值。
第六步:交易开票窗口
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第七步:车管登记窗口
办理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新车主)领取机动车登记受理凭证选取号牌后,打开手机支付宝扫规费二维码缴费或到车管所缴费窗口缴费。如有使用原号牌或互联网号牌的请在登记窗口予以说明。车牌缴费完成后,领取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转出车辆临时号牌。
机动车存在违法未处理、逾期未处理、事故未处理、抵押、查封、扣留,以及私自更改车辆参数、变更车辆识别代码、发动机号码等情况的,请先到车管所办理相关业务。
过户资料准备
老车主:身份证复印件 2张
新车主:身份证原件
行驶证(原件):行驶证复印件 1张
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老车主:身份证复印件 2张
新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1张;承诺书加盖公章;委托书加盖公章
行驶证(原件):行驶证复印件 1张
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1张;承诺书加盖公章
新车主:身份证原件
单位出具的增值税发票(电子版、纸质版)
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行驶证(原件)
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1张;承诺书加盖公章
新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1张;承诺书加盖公章;委托书加盖公章
单位出具的增值税发票(电子版、纸质版)
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行驶证(原件)
转移登记相关要求
1、外地人员购买车辆上本地号牌需提供本地居住暂住证明。
2、出售、购买所有营运车辆,提供营运车辆登记联系单。
3、机动车所有人死亡的,家属至车管所办理继承业务。
4、车主被拘押或服刑的,由本人出具委托书,经律师及律师所在事务所证明后给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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