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相关资料
注意事项
立即咨询
机动车报废流程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车辆报废时,应确认车辆无查封、无抵押,同时需向本公司提交材料如下:
第1步报废车辆查验
第2步提交报废资料
第3步填写注销申请表
第4步领取证明
第5步拆解注销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车辆报废时,应确认车辆无查封、无抵押,同时需向本公司提交材料如下:
一、机动车辆行驶证原件(正、副本);
二、车辆牌照2块(挂车1块);
三、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四、个人车辆报废需提供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车辆报废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复印件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五、委托办理报废手续的,应填写《委托书》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明。个人车辆委托人需在委托书上签字捺印,单位车辆需在委托书上加盖委托单位公章;
六、财政供养车辆报废需提供财政部门同意报废批文;
七、提供银行帐号:财政供养车辆的需提供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帐号,其它车辆提供车主的银行帐号。
温馨提示
及时递交材料
报废机动车送交本公司后,车主须在五个工作日内递交报废申请所需的所有材料。逾期未递交的,车主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遗失资料补办
机动车报废递交资料必须齐全,若车主遗失相关资料,应及时告知本公司,并进行必要的补办或登报声明作废。
注销证明领取
需要车管部门监销的车辆(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在本公司出具《报废汽车报废证明》起十个工作日后,车主可凭《报废汽车报废证明》到公司办事厅(三衢路1077号-2幢,电话:0570-3852205 )领取注销证明。其他车辆在本公司出具《报废汽车报废证明》起五个工作日后可前来领取注销证明。
车辆配件齐全
根据国家商务部相关要求,本公司须对报废机动车进行完整性核查,同时,环保部门对报废汽车的电瓶、润滑油、三元催化器等危险物品的报废处置进行重点监管,应经本公司统一报废后移交具备相关处理(储运)资质的企业处理。
本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报废汽车报废管理办法》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执行,敬请车主理解与配合。
危化品罐车报废需知
危化品罐车报废流程
已清洗
已清洗
未清洗
开具《报废汽车报废证明》
拆解销毁报废车辆
办理车辆注销结算
版权所有 衢州市二手车交易市场 技术支持 开创网络 Copyright qzuca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号: 浙ICP备13016143号 公安备案号:3308020200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