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e:2020-09-16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衢州市金属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年拆解报废汽车2万辆拆解中心项目
项目概要:衢州市金属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原衢州市旧机动车辆交易市场)成立于2000年,位于衢州市三衢路1077号,主要从事废旧物资回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业务。企业(原衢州市旧机动车辆交易市场)于2003年7月委托原衢州市环境科研所编制《衢州市旧机动车辆交易市场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于2003年7月30号通过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原衢州市环保局)审批(衢环开便字[2003]45号)。由于项目审批较早,项目未进行环保验收。现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19)等规范要求,衢州市经信、商务部门及总公司(即衢州市金属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要求按规范要求重新选址建设并改造升级为报废机动车拆解中心。
为此,衢州市金属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决定投资10096万元(一期投资4725万元,二期投资5371万元),选址桔海二路以北,天湖南路以西F-3-1地块新建生产厂房作为生产场所,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19)及《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2007)等要求,规范建设报废机动车拆解项目。项目一次性供地规划设计,分二期实施。一期建设报废机动车拆解车间,购置精细化拆解设备、油液抽取设备、油水分离设备、切割机、压扁机、叉车、行车和地磅等,形成年拆解报废机动车10000辆的生产能力,并对报废机动车拆解后的废旧钢材、废旧有色金属、废旧塑料、轮胎、橡胶制品等进行再回收利用;二期建设废钢破碎和零件加工车间,购置加工制造设备及检验检测器具、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系统。两期建设完毕后,总共全厂形成年拆解废旧机动车 20000 辆的能力。
2020年05月08日衢州市工业投资项目决策咨询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了决策会议纪要,2020年07月07日衢江区经信局对项目出具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2020-330803-42-03-145559)。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区域环境主要保护目标详见表1。
表1 项目周边保护目标情况
三、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营运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以及固废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废气:由以上估算模式计算结果可知,在落实污染治理措施的情况下,项目排放废气中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max小于10%,确定本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二级。
根据对本项目废气产生及排放途径的分析,正常情况下,项目不存在无组织排放源场界外存在一次浓度超过环境质量标准情况,因此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废水:项目各废水采取分类收集、分质处理,CODCr、NH3-N、SS、石油类等指标均可达到纳管标准后,通过标准化排放口排入污水管网,项目废水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项目从车间降噪设计、设备合理布局、设备隔声降噪、强化生产管理、厂界隔声设计等方面加强噪声防治,投产后各厂界昼夜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的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项目固废可以得到妥善处置,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四、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
表2 全厂污染物排放情况 单位 t/a
五、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要点
表4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要点
衢州市金属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年拆解报废汽车2万辆拆解中心项目位于衢州市衢江区桔海二路26号。项目的实施符合衢州市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亦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建设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建设项目亦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四性五不批”的相关审批条件。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需严格落实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管理,确保废气、噪声达标排放。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生产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同时杜绝事故性排放,强化安全生产。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实施从环保角度讲是可行的。
七、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了解本项目环境影响情况,可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查阅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内容,如要了解进一步的信息,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咨询,公众查阅和咨询的期限为本次公示期间的10个工作日内,本次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16日~2020年9月30日。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主要采取网络公告以及在项目所在地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本次公示时间和征求意见时间:2020年9月16日~2020年9月30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十、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送当地环保部门审批前进行全本公示,报告书全文公示版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站公开下载查阅,全文公示时间由环评报告报送审批的进度而定,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联系方式。
十一、当地环保部门、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1)环评单位
浙江翠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182018302
联 系 人:曾工
联系地址:衢州市柯城区荷五路绿茵名都24幢1单元201室
(2)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衢州市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总
联系电话:13357000988
(3) 审批单位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 电话:0570-3838695
衢州市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6日
版权所有 衢州市二手车交易市场 技术支持 开创网络 Copyright qzuca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号: 浙ICP备13016143号 公安备案号:3308020200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