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e:2019-05-14
各位经营户:
根据浙江省公安厅车辆管理部门的规定:
一、自2019年7月1日起,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销售、注册登记和省外转入的各类汽车,需符合“国六”标准的要求。
二、2019年7月1日(不含)前已销售并开具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和省外转入(以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转出地转移登记日期为准),符合“国五”标准的车辆,可于2019年10月1日(不含)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及外省转入车辆的转入登记。
三、在浙江省内转移、变更登记不受以上规定限制。
望大家在平时经营中多加注意!
衢州市二手车交易市场
2019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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